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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
  • 时间:2015-07-02        浏览次数:209
  • 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送审稿)

    单位名称: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12月
         有效期:2014年12月-2017年12月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3
    1.4环境污染事件分级    3
    1.4.1公司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3
    1.4.2单元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3
    1.4.3.公司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4
    1.4.4社会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4
    1.5工作原则    5
    1.6应急预案联动关系    5
    2公司基本状况、环境风险源    7
    2.1公司基本概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敏感区    7
    2.1.1公司基本情况    7
    2.1.2周边环境及纳污水体    8
    2.1.3环境敏感点    10
    2.2主要设施及原辅材料    16
    2.2.1企业总平面布置情况    16
    2.2.2其主要的生产设备和主要原辅材料    17
    2.3工艺流程及“三废”情况    18
    2.3.1工艺流程    18
    2.3.2三废产生及处理情况    21
    3环境风险源识别    24
    3.1重大危险源辨识    24
    3.2环境风险分析    24
    3.3应急储存系统计算    25
    3.4******可信事故分析    27
    4组织机构与职责    28
    4.1组织机构    28
    4.1.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架构图    28
    4.1.2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    28
    4.2职责    29
    5预防与预警    32
    5.1预防工作    32
    5.1.1环境风险源监控    32
    5.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2
    5.2预警    34
    5.2.1预警条件    34
    5.2.2预警分级和发布    35
    5.2.3预警解除    36
    6应急响应    38
    6.1分级响应机制    38
    6.2信息报告与处理    39
    6.2.1内部报告    39
    6.2.2外部报告    39
    6.3应急监测    40
    6.4应急措施    44
    6.4.1响应措施分级    44
    6.4.2响应措施流程    45
    6.4.3大气类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7
    6.4.4水类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救援措施    49
    7安全防护    51
    7.1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51
    7.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51
    7.2.1事发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51
    7.2.2专业应急队伍人员的安全防护    51
    7.2.3非专业应急队伍人员的安全防护    51
    7.3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52
    7.4人员撤离、疏散指示图    52
    7.5次生灾害    52
    8应急状态解除    53
    8.1应急状态终止条件    53
    8.2应急终止程序    53
    8.3后续环境监测和评估    54
    9善后处置    55
    9.1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    55
    9.1.1现场保护与洗消    55
    9.1.2净化和恢复的方法    55
    9.1.3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计划    56
    9.2善后工作    57
    9.2.1善后处置    57
    9.2.2保险    57
    10应急保障    58
    10.1应急保障计划    58
    10.2应急资源    58
    10.3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58
    10.3.1应急队伍保障    58
    10.3.2交通运输保障    58
    10.3.3医疗卫生保障    58
    10.3.4装备物资保障    58
    10.3.5经费保障    59
    10.4应急通讯    59
    10.4.1信息保障    59
    10.4.2通信保障    59
    11预案管理    60
    11.1预案培训    60
    11.1.1消防培训    60
    11.1.2紧急应变处理培训    60
    11.1.3急救    60
    11.2预案演练    60
    11.2.1演练准备    61
    11.2.2演练范围    61
    11.2.3演练组织    61
    11.2.4演习内容    61
    11.3预案修订    62
    11.4预案备案    62
    12附则    63
    12.1术语和定义    63
    12.2奖励及责任追究    64
    12.2.1奖励    64
    12.2.2责任追究    64
    12.3应急预案实施    64
    13附件    65
    附件1:公司环保部门文件    66
    附件2:外部应急人员通讯录    73
    附件3:公司四至图及人员疏散图    75
    附件4:公司危险源分布图    77
    附件5:消防应急设施情况及其布置图    78
    附件6:公司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域分布图及雨水、事故水排放管网图    82
    附件7:各种制度、程序    84
    附件8:化学品特性及处置措施    8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东环函〔2011〕3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同时也为建立健全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和危害,降低生产经营中的环境风险,将环境污染事件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努力将突发环境事故对人员、财产、环境、社会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主席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10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1月)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2013]85号)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自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建设公司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建设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15日修订)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字〔2004〕43号)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应急〔2009〕8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东环函〔2011〕385号)。
    《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东府办〔2006〕52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文件。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广东省环保厅、东莞市环保局等上级部门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企业在生产区域和厂区所在地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超出本预案应急能力和应急区域的,本预案与中堂镇人民政府(或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应急预案衔接,当上级预案启动后,本应急预案作为辅助预案执行。
    1.4环境污染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的分级方法,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单元级(Ⅲ级)、公司级(Ⅱ级)和社会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时,符合一条或一条以上分级标准的,即达到响应的事件分级。
    1.4.1公司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1)原料、产品在储运中发生火灾事故;
        (2)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故障,未处理达标的废水外排造成水环境污染;
        (3)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故障,未处理达标的废气外排造成大气污染;
        (4)化学品储运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
        (5)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泄漏事故。
    1.4.2单元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当发生1.4.1中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时,其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单元装置区域内,现场作业人员能及时处理、控制和消除,同时不会影响到周边与后续单元或发生连锁反应的,并且在事故中没有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
        (1)发生1.4.1中②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故障事故,发现及时,并立即停产的;
        (2)发生1.4.1中③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故障事故,发现及时,并立即停产的;
        (3)发生1.4.1中④化学品泄漏事故,但泄漏量可控制在单元范围内的;
        (4)发生1.4.1中⑤泄漏事故,可通过消防沙、临时截流将其影响控制在单元内的;
        (5)发生其他可控制在单元区域内的事件。
    1.4.3.公司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当发生1.4.1中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时,对厂区内的设施与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但能通过企业现有的风险防控措施将事故控制在厂界内,其影响范围未超出厂界的。
        (1)发生1.4.1中①火灾事故,靠厂区自身应急力量可及时扑灭,不会对外界产生影响的;
        (2)发生1.4.1中②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故障,导致处理不达标的废水在厂区内泄漏,但并未排出厂区外的;
        (3)发生1.4.1中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故障,导致厂区废气聚集影响员工身体,立即停产,并转移公司内员工的;
        (4)发生1.4.1中④化学品泄漏事故,泄漏液已在厂区范围内流淌,但泄漏液并未下渗或排出厂区外的;
        (5)发生1.4.1中⑤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危险废物可能进入雨水管网或已进入雨水管网,但发现及时,通过关闭雨水总排放口阀门将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的;
    (6)发生其他可控制在企业范围内,未影响到厂界外的事故的。
    1.4.4社会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当发生1.4.1中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时,其影响范围已超出厂界外,导致外界环境受到污染的;事故发生或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需要请求外部的应急救援能力的,对公司员工及外界环境敏感点的居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
        (1)发生1.4.1中①火灾爆炸事故,靠厂区自身力量已无法扑灭火势,其影响范围已超出厂界的;
        (2)发生1.4.1中②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故障事故,处理不达标的废水直接排放,污染到外界环境的;
        (3)发生1.4.1中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故障事故,导致厂区周边的废气浓度超标,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需转移疏散周边居民的;
        (4)发生1.4.1中④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理不当导致泄漏液排出厂外的;
        (5)发生1.4.1中⑤事故,危险废物已进入雨水管网,并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的;
        (6)发生其他影响范围超出厂界,对外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
    1.5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1)保障生命,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程度低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和降低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依靠科学,高效处置。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6应急预案联动关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当突发环境事故已经超出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时,公司将按照表1-1分级响应对照表直接向中堂镇环保分局、东莞市环保局等上一级机构汇报。当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从属于上级预案,此时我司应在上级预案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协调处置行动。

    表1-1分级响应机制对照表

    级别

    级别确认部门

    启动应急预案级别

    应急报告*********别

    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

    一级应急总指挥、中堂镇人民政府

    一级应急总指挥启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应急措施;上级政府视情况启动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在30分钟内向中堂镇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报告。

    一级预警由中堂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Ⅱ级

    二级应急总指挥

    二级应急总指挥启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级应急措施;

    发现者立即上报二级应急总指挥,并在2小时内向中堂镇人民政府、环保分局报告

    二级预警由二级应急总指挥负责发布

    Ⅲ级

    三级应急总指挥

    三级应急总指挥启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级应急措施;

    立即上报三级应急总指挥

    三级预警由三级应急总指挥负责发布


    2公司基本状况、环境风险源

    2.1公司基本概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敏感区
    2.1.1公司基本情况

    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槎滘村新沙(中心点经纬度:北纬23°4′37.17″,东经113°37′16.40″),公司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30800m2,建筑面积12000m2。公司加工生产生活用纸(擦手纸)10万吨/年。主要设施有:2台2800型纸机、2台4000型纸机、1台8t/h和1台5t/h的燃煤锅炉。劳动定员为300人,全年工作33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均在公司内食宿。公司地理位置图见图2-1,平面图见图2-2。

    图2-1公司地理位置图


    图2-2公司平面图

    2.1.2周边环境及纳污水体
    (1)周边环境
    公司东面隔路为东莞市深联造纸厂和百盛发公司,南面为倒运海水道,西面为安佑饲料厂,北面隔路为农田。公司四至图见下图。

    图2-3公司四至图

    (2)纳污水体
    公司外排水主要有雨水与生产、生活污水。厂区内雨水与生产、生活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与生产、生活排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雨水直接由雨水管道排入中堂镇市政雨水管道。
    生产废水(不含污泥压滤废水)产生量为9200m3/d;其中本色擦手纸和高档擦手纸生产线的抄纸工序的浓白水4757m3/d直接回用于碎浆工序;其余废水与再生擦手纸生产线产生的废水、河水净化废水(4443m3/d,不含污泥压滤废水)一并经物化一体化处理后,其中2653m3/d回用于碎浆、洗涤、脱墨工序,其余废水再经过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中的“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标准后515m3/d排入槎滘川槎涌,1225m3/d回用于磨浆工序,另50m3/d由污泥带走。生产废水回用率为94.4%。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2m3/d,近期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由专用污水管道排入槎滘川槎涌再经800米后汇入倒运海。远期待周边市政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放市政管网,引至中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因此,该公司纳污水体为槎滘川槎涌、倒运海水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倒运海水道属II类区,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类标准;根据《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0]1号)要求,槎滘川槎涌水环境质量必须达到Ⅴ类功能区要求,故槎滘川槎涌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标准。地表水功能区划见附图2。厂址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参见表2-1。
    表2-1厂址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表

    编号

    环境功能区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型

    1

    水环境功能区

    倒运海水道属于II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槎滘川槎涌属于&#8548;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8548;类标准。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属2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属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

    地下水功能区

    位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不宜开采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8548;类标准

    2.1.3环境敏感点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是指以企业厂区边界记,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重要基础设施、企业等主要功能区域内的人群、保护单位、植被等;水环境风险受体是指企业雨水排口(含泄洪渠)、清净下水排口、废水总排口下游10公里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特殊生态系统、水产养殖区、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等。

    (1)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距离公司5k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了槎滘村、下芦村、斗朗村、东向村、寮厦村、赤滘村、杜屋村、四乡村、川槎村等村落及周边企业,具体情况见表2-2、表2-3及图2-4。

    表2-2公司周边5Km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序号

    敏感点

    性质

    离厂界距离(m)

    联系电话

    规模(人)

    方位

    环境空气质量

    1

    槎滘村

    居民区

    1300

    0769-88811003

    12000

    二类区

    2

    下芦村

    450

    13829194948

    2100

    3

    斗朗村

    2100

     

    4400

    4

    东向村

    2000

    0769-88124888

    4100

    东北

    5

    寮厦村

    2400

     

    2300

    东南

    6

    赤滘村

    3000

     

    7900

    东南

    7

    杜屋村

    1500

    0769-88852468

    3600

    8

    四乡村

    2200

    0769-8812211

    4000

    西

    9

    川槎村

    1700

    0769-8821467

    9000

    西

    10

    一村

    2800

     

    1200

    东北

    11

    郭州村

    4100

     

    2300

    东北

    12

    林村

    4700

    0769-87721501

    70000

    13

    桔基

    3900

     

    1100

    14

    石尾

    4300

     

    1500

    东南

    15

    横海

    3900

    0769-88556466

    1000

    东南

    16

    扶涌村

    5000

    0769-88854420

    2500

    东南

    17

    横沥村

    4500

    0769-83371192

    2900

    18

    福安村

    4450

     

    1050

    19

    太和

    4000

     

    1000

    西南

    20

    新基村

    3500

    0769-85562594

    5670

    西南

    21

    田头洛

    2800

     

    1000

    西南

    22

    旧新围

    4600

    0769-88823896

    1000

    西

    23

    浦基

    3110

    0769-22210123

    1200

    西北

    24

    石排村

    4930

     

    5452

    25

    群星村

    4300

    0769-22288081

    4100

    西北

    26

    甘涌村

    3680

    0769-82666689

    1900

    27

    坭紫村

    4680

    0769-88412332

    3000

    28

    江南村

    4920

    0769-23028218

    2300

    东北

    表2-3相邻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方位

    离厂界距离(m)

    联系方式

    东莞市深联造纸厂

    50

    0769-8818418

    百盛发公司

    155

    0769-82290862

    东莞市同力建筑有限公司

    西

    430

    13602902505

    安佑饲料厂

    西

    250

    0769-81200911


    图2-4周边5km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2)水环境风险受体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应取企业雨水排口(含泄洪渠)、清净下水排口、废水总排口下游10km作为水环境风险受体评估的范围。东莞市达林纸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经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由专用污水管道引至公司北侧600米处槎滘川槎涌再经800米后汇入倒运海。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倒运海水道属II类区,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类标准;根据《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0]1号)要求,槎滘川槎涌水环境质量必须达到Ⅴ类功能区要求,故槎滘川槎涌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标准。槎滘川槎涌与倒运海汇合处上下游各5km范围内的水域内没有自来水厂吸水口等重要敏感点。企业周边水环境风险受体分布见表2-4和图2-5。

    表2-4企业周边水环境风险受体


    序号

    环境风险受体名称

    距厂区距离(m)

    方位

    性质

    水功能类别

    1

    倒运海水道

    200

    海水道

    II

    2

    槎滘川槎涌

    600

    河涌

    &#8548;


    图2-5水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公司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槎滘村新沙      电话:0769-88887388      传真:0769-88121882      销售电话:0769-8888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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